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点击 47回复 0 原帖 2021-11-25 14:47

 

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1〕8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着力构建贵州林业草原发展新格局,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省重要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省林草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三五”奋斗目标,为构筑“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主要成绩与做法


一、国土绿化深入推进


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绿色优势愈加明显。累计完成营造林2988万亩,森林经营3000万亩,治理草地140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50%提升至2020年的61.51%,年均增速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8%,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3.23%,森林蓄积量从2015年的4.7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6.09亿立方米,增幅达29.57%。退耕还林和治理石漠化面积均居全国第一,全省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465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5234平方公里。坚持在每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为全国首创。创新开展“e绿黔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为贵州打造了绿水青山的亮丽名片。


二、资源保护全域加强


在全国率先持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行政案件查结率、刑事案件移送率、行政案件处罚执行率均达到99%以上。积极推动森林资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出台实施《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贵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等规章制度,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问题整改,及时销号。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483.45万亩,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66处,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全国第一。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预案编制上报,调出矛盾地块4.7万个,其中矿业权1730个。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1.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率达到100%,草畜平衡占比达到65%,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005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67‰,均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三、生态扶贫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涉林惠民政策,安排生态护林员18.28万名,直接带动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生态护林员及带动脱贫人口数量全国第一。新一轮退耕还林累计惠及贫困农户47万户170万人,通过退耕还林补助人均增收1666元。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与国家公益林并轨,共下达中央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4亿元,惠及项目区350万贫困户,户均增收1297元。省林业局共投入林草建设资金7.72亿元,助推定点帮扶的册亨县提前脱贫出列。全面完成食用野生动物养殖退出,1706户养殖户平稳退出,存栏动物219.6万只(条)全部处置完毕,共兑现养殖户退出补偿资金1.767亿元,兑现率达100%,未出现养殖户返贫现象。


四、林业产业高速发展


2019年以来,按照省委发展12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总体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其中,竹、油茶、花椒、皂角种植面积达到975万亩、产值160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森林面积达到2203万亩、产值400亿元。建立森林康养试点基地90处,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8家,省级龙头企业202家,壮大大方天麻、织金竹荪、天柱油茶、桐梓方竹笋、安顺金刺梨等一批林产品优势品牌,建成贵州林产品体验中心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林产品线上线下营销网络。林业、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走在全国前列。2020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3378亿元,比2015年增长203%。


五、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完成全省林业机构改革,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监管等职能划入林业部门。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省105个国有林场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国有林场改革经国家验收评价为“优”。持续深化林权配套改革,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木收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等改革取得新突破。林业产业、投资及扶贫综合统计制度经贵州省统计局批准实施,为全国首创。启动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完成试点任务4.38万亩。202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我省成为全国先行先试的省份之一。


六、支撑能力逐步提升


启动核桃、刺梨、油茶、木质菌材林、铁皮石斛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示范等重大专项课题,建立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6个、省级科技平台2个,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1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289户,强化51个基层标准化林业站、36个木材检查站、44个林业科技推广站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能力提升建设,新建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8个,新增审(认)定林木良种33个、特色种质资源规模化繁育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基地23家。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


七、投融资渠道积极拓宽


大力争取国家财政投入,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资金418.01亿元,较“十二五”时期的200.45亿元增长108.5%。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切实拓宽投资渠道,以林权收储、林权抵押担保等模式,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建立省级林业项目库,谋划储备各类林业投资项目400余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放款规模全国第一,自2019年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以来,全省获银行授信99个,授信面积695.09万亩,累计融资505亿元,已完成建设面积200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林业投资累计992.3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17.32亿元、省级资金100.69亿元、市县级资金90.24亿元、国内贷款投资262.17亿元、利用外资0.37亿元、自筹资金55.79亿元、其他社会资金165.78亿元。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质量不高,生态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全省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4078.5万亩,占森林面积的28.5%;中幼龄林7100.2万亩,占乔木林面积的70.9%;林地质量等级Ⅲ级、Ⅳ级占林地面积的92.5%。人工林组成树种以马尾松、杉木为主,树种单一。森林生态功能为中等及以下的面积占森林面积的95.8%,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林业产业欠发达,经济效益亟待提高


林业产业基础薄弱,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效益不高,单位面积产值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主体不强,品牌效应低,市场竞争力弱,投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中,粗放式使用比重占50%以上,森林资源未得到高效利用。与林地条件相近省区相比,我省林业总产值处于中下游水平,林下经济平均亩产值仅分别为江西、福建、浙江的31%、41%、48%。2020年我省林地面积是福建林地面积的1.12倍,而林业总产值仅为福建的51%,丰富的资源禀赋与林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不相匹配。


三、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有待开拓


木材供给以马尾松、杉木等中小径材为主,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大径材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不注重区域特色,盲目发展同类林产业,导致林产品同质化竞争,产品滞销或价低伤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优质林产品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食品等新业态市场潜力有待进一步开拓。


四、支撑保障能力弱,发展基础急需夯实


林区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部门被弱化,机构人员减少,履行森林防火职能压力大。部分林业干部职工存在工作能力不足、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基层缺乏技能型人才,现有人员缺乏专业基础知识,常规技能培训少。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不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总体偏低。


五、宜林地资源不足,造林地块难以落实


“十三五”时期,全省通过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已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荒地,剩下石山地和半石山地、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地块零星分散,立地条件和交通条件极差,造林成本高,成活率低。2020年,国家4部委(局)对退耕还林提出了新的要求,除陡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可以实施退耕还林外,其他被列为基本农田保护的地类一律不允许实施退耕还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使造林地块落实难度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是贵州林业草原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重要转型期,是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加速期,林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第一节?新征程新机遇


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赋予林草工作新使命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考察,要求贵州“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还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贵州发展提出的总体要求赋予了林草工作新使命,为我省高质量推进林草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明晰了目标路径、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国土绿化开辟新空间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面部署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贵州乡村振兴明确了工作路径。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后,全省林草工作重点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培育乡村绿色产业,落实“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将成为林草工作的努力方向。社区绿化、村寨绿化、庭院绿化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开辟了新的空间。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为保护林草资源提供新机制


202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我省林长制工作初步完成省级顶层设计,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得到突破和升级。通过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察、投入保障、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将有利于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林草部门基层建设,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为林业投融资多元化探索新模式


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任务面积1098万亩,计划总投资604.42亿元。各市(州)在国储林建设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盘州市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机制,引进大连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78天完成国储林PPP项目建设,开创了我省PPP模式建设国储林项目先河,为其他地区开展国储林建设提供了成功经验。毕节市的“1+8”、遵义市的“1+11”建设模式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受益,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投融资经验模式,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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