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林州市陵阳路亮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陵阳路亮化工程监理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陵阳路亮化工程监理二次
2.2 采购编号:LCGG-2017-176 招标编号:GC-2017-110/2
2.3 建设地点:林州市陵阳镇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6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第二标段为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
3.4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5 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获取相关文件,相关信息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17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投标人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11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一 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7.2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3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质疑和投诉
8.1本次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成交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林州市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2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时间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
组织代码:114105810056078640
地 址:林州市陵阳镇洹北路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37266857
招标代理: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91610000770024287K
地 址:林州市谊源新城商业楼5楼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15896870807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