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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任村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任村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02 15:532940
 

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任村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任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LCGG-2017-213

  招标编号:GC-2017-131

2.2建设地点:林州市任村镇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

3.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开标时提供);

3.5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网上电子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17:00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和投诉

6.1本次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成交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林州市任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林州市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6.2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时间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任村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485E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13526192655

地 址:林州市任村镇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00017487A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569010118

地 址:林州市紫云国际8号楼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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