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51)号]文件(简称《规定》),解决当前园林行业存在的问题,促进园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11月19日上午,株洲市住建局副局长罗兵和召集市住建局下属职能部门、株洲市园林绿化局、株洲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以及市园林骨干企业代表,在市园林绿化局三楼召开了座谈会,市园林绿化局局长晏东方主持了会议。
会上,市园林绿化局作了关于落实《规定》及服务园林行业方面的工作汇报。我局认为:落实《规定》,事关园林企业的生存、事关园林行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园林工程质量的品质与监管,落实《规定》的源头是园林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建议市住建局依照《规定》严把园林项目招投标的审批关,我局将尽全力推动并配合市住建局的相关工作。
座谈会上,市园林绿化协会、园林企业代表都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整个行业中企业所面临的窘境及困境:当前园林市场混乱,以市政、环保等资质作为园林项目招标投标先决条件的、以建造师代替园林项目负责人等现象普遍存在,园林企业参与不了园林项目的招投标,有的被迫沦为其它资质企业的二级分包商或园林施工队,园林从业人员前途迷茫,企业人才流失严重,园林行业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园林企业面临生死存亡。市园林绿化协会会长易仕林代表株洲园林企业向市住建局递交了集体诉求报告,恳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住建部《规定》,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文件与细则。
罗兵和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完全清楚当前园林行业的困难,并完全理解企业的诉求,并就落实《规定》作了四项指示:一、要求市住建局招标办按《规定》把好相关审批关,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采用园林项目招投标办法;二、对界定把握不准的项目,由市园林协会牵头组织市园林绿化局专家和社会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三、召开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各平台公司座谈会,宣讲《规定》;四、联系市发改委,比照强电、弱电项目,争取园林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单独立项,从源头上保障建设项目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的部分全部按住建部《规定》的要求单独采用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罗兵和还就落实《规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等工作作了安排。与会代表相信:有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推进,全面落实《规定》已为期不远,园林行业必将迎来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