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林长制改革,兰溪市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全面推行“林区警长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密处置涉林突发事件,严格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一、警务前移,精耕细作“责任田”。每一片林区都是需要精耕细作的“责任田”,兰溪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成立兰溪市“林区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林区警长制”各项工作;二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责任区域,设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区警长;三是在重点林区建立林区警务室,安排熟悉当地社情、林区环境的精干警力常驻林区警务室,开展森林防火、治安巡逻、打击涉林犯罪等一系列涉林工作。截至目前,共设立各级警长97名,建立林区警务室1座,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进一步夯实了林区管理工作。
二、依法打击,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盾。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兰溪市以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充分利用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林长制协作单位联合执法,完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情报共享、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联控、联打的强大力量,有效提升联合执法水平,严肃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资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切实加强一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执法实战练兵,进一步提升实战水平。今年以来,兰溪市共侦破涉林刑事案件2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8人,移送起诉44人,收缴放生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53只。
三、空地协同,打造立体巡林监控网。为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安全防护,全力遏制森林灾害发生蔓延,兰溪市通过“地面+高空”巡逻,打造立体巡林监控网。一方面,采取“1+1”巡林模式,即1个林区警长+1个护林员联合深入林区开展日常巡林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等涉林违法行为,同时与林区村(社)、企业、学校等联勤联动、群防群治,形成强大合力,释放出良好的森林资源治理效能。另一方面,为弥补脚力巡逻的不足,使用无人机巡山,并且升级改造原森林防火服务系统平台,打造“森林智眼”,实现全域监控,实时传输视频图像,形成了立体防控监测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