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林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林业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推动林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广东省林业局印发《2020年乡村振兴林业工作要点》,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林业工作目标任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全面落实林业行业扶贫任务。坚持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两手抓,认真落实常态化消费扶贫要求,确保2020年脱贫工作顺利完成。
巩固定点帮扶揖花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广东省林业局帮扶揖花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全力督战兴宁市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6月底前完成剩余相对贫困人口75户277人全面脱贫、4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面出列,并查漏补缺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
实施精准造林,全面绿化宜林荒山。以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对现有宜林荒山实施精准造林,进行营造林攻坚。
实施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全力推进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积极落实和提升生态公益林标准。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继续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平均40元。
多管齐下激发社会造林绿化积极性。总结完善“先造后补”工程造林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群众造林普遍享受到造林补贴的政策红利。
全面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
加强国有林场建设,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2020年,全省绿化美化乡村1385个;全省推荐认定600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完成253个省级扶贫村的乡村绿化美化建设;计划建成50个绿美古树乡村、50个绿美红色乡村。
因地制宜建设“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岭南水乡型”3种类型的森林小镇,继续推动森林小镇高质量发展。
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优先安排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充分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林指标。
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实施好《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坚持普遍保护、限制利用、严格监管,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积极推进林业重点改革
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抓好始兴县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集体林业发展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
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现国有林场由经济建设为主向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为主转变,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发展。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努力抓好30个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和20个示范家庭林场建设,继续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发展。
积极促进林产品产销对接
加快“两个中心”建设。即加快推进广东省林下经济研究与成果推广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建设广东省林下经济特色产品展示与营销中心。
积极组织企业参展由国家林草局和有关省政府主办的国家级林业产业重点展会。确保各项展会的顺利进行,展出广东林业产业的特色和新风貌。
促进发展林业产业新业态
切实抓好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督导2019年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完成,推进2020年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开展2021年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申报认定工作。
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业。积极开展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新兴品牌地的评选认定工作。
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2020年继续评选1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努力把森林康养产业打造成林业产业发展新亮点。
认真完成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给广东省林业局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乡村振兴林业各项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