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24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滨河大道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宿政发[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河大道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9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招标人邮箱:757308787@qq.com;招标代理邮箱:79178389@qq.com。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宿迁闸到马陵路段。
1.2 工程规模:
南宿迁闸至马陵路段,全长约3.5公里,宽约2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建设;同步提升改造周边绿化景观,打造生态自然的滨河景观带,突出运河历史之路文化特色。项目投资约40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25日历天(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具体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0日历天内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有关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滨河大道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批,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方案文本的报批,设计深度须达到正式规划审批的设计深度。设计内容包含:
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桥涵、交通设施、路灯、监控等相关内容;
景观及附属工程:地形整理、绿化种植、景观铺装、景石布置、景观构造、平台、栈道、挡墙、水系、造型雕塑、小品构造、游玩场地及设施、应急场地、配套建筑(公厕等)及景观附属工程(综合管线、标识、智能化、海绵城市等)等相关内容。
建筑及附属工程:商业建筑、沿线历史建筑和工业遗址改造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线、标识、智能化、装饰、海绵城市等)等相关内容;
1.6.2编制投资估算和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建设标准说明》包含内容:
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桥涵、交通设施、路灯、监控等相关做法及相应工程量;
景观及附属工程:地形整理、绿化种植、景观铺装、景石布置、景观构造、平台、栈道、挡墙、水系、造型雕塑、小品构造、游玩场地及设施、应急场地、配套建筑(公厕等)及景观附属工程(综合管线、标识、智能化、装饰、海绵城市)等相关做法及相应工程量;
建筑及附属工程:商业建筑、沿线历史建筑和工业遗址改造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线、标识、智能化、装饰、海绵城市等)等相关做法及相应工程量;
《建设标准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深度必须能够满足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1.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1.3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1.4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等)的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
地 址:
宿迁市西湖路308号8楼
联 系 人:
王峰
联 系 人:
姜楠
电 话:
0527-84387069
电 话:
0527-88811909
传 真:
-
传 真:
0527-88811909
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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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0
E-mail:
7573087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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