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砼立新雕塑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纤维增强塑料和建筑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3万平方纤维增强塑料和建筑构件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担单位:滨海砼立新雕塑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蔡桥镇民营创业园创业路17号;
投资总额:5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王达辉 18019744449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无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投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15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15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3#/4#15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帘+二级活性炭+5#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在该防护距离内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声级范围为80~85dB(A),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雕刻边角料、沉淀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喷射边角料、废模具、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焊接烟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联系人:严松 联系电话/传真:18021881819
附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