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城区内安装艺术雕塑展板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BTZBF2018—CG17
一、项目条件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东丰县财政局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任务通知书X[201800403]--0066号,现就东丰县城区内安装艺术雕塑展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BTZBF2018—CG17
2.2项目名称:东丰县城区内安装艺术雕塑展板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1批艺术雕塑展板(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交 货 期:2018年5月30日前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东丰县城区内
2.7质量标准:合格
2.8采购预算:73.8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企业、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牌匾制作);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437-63169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洽购标书: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分公司
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联 系 人:马兰
办公电话:13843718439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