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察院)沿线道路绿化提升第一批苗木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察院)沿线道路绿化提升第一批苗木采购(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一、闽莆中实【F-2018】采招03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57150913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延寿公园内
联系方式:余先生 0594-6726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陈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0594-2759522、157150913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请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其无行贿犯罪情形的承诺书。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8:34 至 2018年09月07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