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湖及顺堤河两岸亮化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龙湖及顺堤河两岸亮化一期工程 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徐行审投备〔202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龙湖及顺堤河两岸亮化一期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2.1.2建设规模:完善大龙湖区域及顺堤河区域功能性亮化,包含大龙湖慢行系统(慢跑步道)、沁水湾区域、顺堤河慢行系统、政府下沉式广场等;增设景区慢行系统周边广场、雕塑、等景观节点投影灯、投光等、洗墙灯、侧墙灯、庭院灯、线条灯、灯带、高杆灯、光束灯、射灯、景观装饰灯,七星光柱系统、控制台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922.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 日历天,施工工期:15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发放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原有亮化修复、提升及更换(根据甲方要求需调整更换现有光源的照度及维修更换损坏的现有光源及管线)、货物采购、验收、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交钥匙工程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 万元的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亮化工程设计业绩;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亮化工程设计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亮化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 2021年8月30日10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30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 地 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商务5号楼607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周帅 联 系 人:马璇 电 话:0516-83876882 电 话:0516-83362788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