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17】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河美术馆以东,兴隆台街以北,螃蟹沟以西
2.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路基施工、广场道路面层铺装、小品施工、原有基层拆除、桥改造及扩建、大树栽植、草坪铺设、景观亮化、自动喷灌、雕塑制安、LED广告屏安装等;其中铺装面积约11000平方米,草坪栽植55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2010605001001 | 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路基施工、广场道路面层铺装、小品施工、原有基层拆除、桥改造及扩建、大树栽植、草坪铺设、景观亮化、自动喷灌、雕塑制安、LED广告屏安装等;其中铺装面积约11000平方米,草坪栽植55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1 |
4.工期要求:2021年08月18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18日 竣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3.3.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1 年 8 月 8 日 15 时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电 话:0427-8650032。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0万元2.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9日 09:00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4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单位: |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润诚苑商网11栋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阎主任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427-2660676 | 电话: | 0427-7860222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刘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27-786022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