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JG2021-2107]开达路101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7-16 110
核心提示: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106-440112-04-01-57

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106-440112-04-01-579776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开达路 101 号 。 


2.2 建设规模:开达路 101 号地上 18 层 ( 另设 2层夹层 ) ,地下 2 层,地上建筑面积 34484.7 ㎡,地下建筑面积 18163.5 ㎡,总建筑面积 52648.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3 工期: 


总工期暂定为: 12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暂定为: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暂定为: 90 日历天。


2.4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 标段。


2.5 招标内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施工工作 ,包括以下内容: 


2.5.1 设计部分:包 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 的方案设计、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其他配合工作、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人员驻场、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 施工部分:本项目 施工工作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 1 )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智能化深化设计)、室外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深化设计)、加固工程、幕墙工程(包括深化设计)等;


( 2 )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 3 )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 4 )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 5 )最终以招标文件、 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6.2 施工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2.6.3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2.7 招标控制价: 9374.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控制价 9193 万元;设计费控制价 181.1 万元)。 


2.8 前期服务机构: 科城智海(广州)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注: ①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 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


③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 施工单位资质: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或以上资质。


注: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30 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类相关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任命)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⑤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7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6 日 10 时 30 分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gz.gov.cn/ )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6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 32号四楼第 3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 : 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工 电话: 020-31601637


( 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197 号敏捷广场 D3 栋 1801-1820房 


联系人:林工 电话: 020-82165699-803


( 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2112206


( 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1601637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 233 号 2 号楼 4 楼


8.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①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②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③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④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⑤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⑥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⑦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 、费用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 9374.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控制价 9193 万元;设计费控制价 181.1 万元)。 


2 、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且须在完成施工图后 14 日历天内申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建安费送审价不能超过设计限额;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施工费中标价,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合同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设计概算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年)等相关定额标准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日期前 28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税前价格,且需对选用的厂商价格信息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就低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相关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结合市场价共同协商确定。


3 、 设计费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版)并下浮不低于 20% 计取 ( 其中设计费附加调整系数均设为 1.0,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该设计费已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内 容及后续项目的变更的设计工作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 


4 、 施工费 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 。对低于成本警戒价 (本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的 95% 设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不得超出施工费最高限价。


5 、 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6 、 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限 额为 181.1 万 元。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


7 、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0. 其他


( 1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2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3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 4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 6 )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招标人: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7月 1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及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本公司就参加 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6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7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8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1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4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 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 〕 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20〕 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我方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 2017 〕 708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9 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 V2.0版)的通知》(穗建质〔 2020 〕 1 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 2019﹞ 66 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 2020﹞ 183 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为期一年,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开达路 101 号项目室内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按合同要求。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 设计方单位名称):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举报收藏 0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zgyllh.net/toubiao/show-5709.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334978259@QQ.com。
 
更多>同类项目招标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项目招标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园林绿化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207827 举报邮箱:334978259@QQ.com

津ICP备17008229号-1公网安备津公网安备 12022502000191号